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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樁技術交底?以下山東利達小型旋挖鉆機廠家帶來關于人工挖孔樁技術交底的內容,具體供以參考。
一、人工挖孔樁施工工藝
1、挖孔:
(1)第一節孔圈護壁應比下面的護壁厚10-30mm,并應高出現場地面200-250mm,上下護壁間的搭接長度不得少于50mm。
(2)為保證護壁砼的整體性,視護壁土質情況,須用φ8鋼筋均勻布置作拉結筋,以免脫節下沉,如設計有護壁大樣圖,應按設計要求施工。
(3)澆灌護壁砼時,用敲擊模板及用竹和木棒插實方法,不得在樁孔水淹沒模板的情況下灌注砼。根據土質情況,盡量使用速凝劑,盡快達到設計強度要求。發現護壁有蜂窩、漏水現象,及時加以堵塞和導流,防止孔外水通過護壁流入孔內,保證護壁砼強度及安全。
(4)護壁砼的內模拆除,根據氣溫等情況而定,一般可在24小時以后進行,使砼有一定強度,以能擋土。
(5)當第一節護壁砼拆模后,即把軸線位置標定在護壁上,并用水準儀把相對水平標高畫記在第一圈護壁內,作為控制樁孔位置和垂直度及確定樁的深度和樁頂標高的依據。
(6)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所挖孔的地質情況,并要勤檢查,注意土層的變化,當遇到流沙、大量地下水等影響挖土安全時,要立即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
(7)如遇流動性淤泥或流沙時,孔壁應采用鋼護筒施工。對較易塌方施工段要即挖,即校對,即驗收,即灌注護壁砼,要保證砼密實度,避免滲漏。
(8)對少量流沙的樁位,先將附近無流沙的樁孔先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集水井應選在地下水流的上方,用水泵抽水時,將樁孔和附近的地下水位降至井底下,使井底部免除水淹狀態下施工。
(9)由于大量抽出地下水而影響場地臨近原有建(構)筑物,造成基礎、地臺下沉時,要立即在抽水井孔附近設立灌水點或利用已開挖但未完成的樁位灌水,以保持水壓平衡,土的穩定
(10)發現流沙層,應減少每節護壁高度,可用30-50CM,砼應加速凝劑,加快凝固速度。
(11)處理流沙的樁基,力爭在枯水期將流沙樁位處理完畢,以免在雨季期地下水位上升,動水壓力大而增加施工困難。
(12)樁端入巖,手風鉆難于作業時,可采用無聲破碎方法進行。若用炸藥小爆破形式,要訂出爆破方案,經有關部門(公安局)批準。孔內爆破時,現場其它孔內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嚴格按爆破規定進行操作。
(13)做樁端放大腳(擴腳)時,應及時通知建設、設計單位和質監部門對孔底巖樣進行鑒定,經鑒定符合要求后,才進行擴底工作。終孔時,必須清理好護壁污泥和樁底的殘渣雜物浮土,清除積水,經監檢同意驗收,并辦理好簽認手續。應迅速組織澆灌樁心砼,以免浸泡使土層軟化。
2.鋼筋籠的制作與安放
(1)人工挖孔樁的籠筋制作、運輸和安裝過程中,應采取措施防止變形。
(2)鋼筋籠主筋砼保護層厚度不宜小于70MM。保護層厚度可采用預制砼墊塊或鐵墊件,綁扎或焊接在鋼筋籠外側的設計位置上。(3)吊放鋼筋籠入孔時,不得碰撞孔壁,灌注砼時,應采取措施,校正設計標高固定鋼筋籠位置。
(4)鋼筋籠過長需分段接駁者,其接駁焊縫及接頭數量應符合國標GB50204-92的要求。
(5)鋼筋籠制作的允許偏差,參照挖孔樁施工允許偏差表。
3.澆灌砼
(1)樁體砼要從樁底到樁頂標高一次完成。如遇停電等特殊原因,必須留施工縫時,可在砼面周圍加插適量的短鋼筋。在灌注新的砼前,縫面必須清理干凈,不得有積水和隔離物質。
(2)灌注樁身砼,必須用溜槽及串筒離砼面2M以內,不準在井口拋鏟或倒車斜料,以免砼離析,影響砼整體強度。
(3)在灌注砼過程中,注意防止地下水進入,不得有超過50MM厚的積水層,否則,應設法把砼表面積水層用導管吸干,才能灌注砼。如滲水量過大時,應按水下砼規程施工。
(4)砼邊澆邊插實,采用插入式振動器和人工插實相結合的方法,以保證砼的密實度。
(5)在灌注樁身砼時,相鄰10M范圍內的挖孔作業應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6)灌注樁身砼時,應留置試塊,每根樁不得少于1組(3件),及時提出試驗報告。
4、質量標準
A、保證項目
(1)砼的原材料和砼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2)樁芯灌注砼量不得小于計算體積。
(3)灌注砼的樁頂標高及浮漿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4)成孔深度和終孔基巖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5)鋼筋的品種和質量、焊條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規定。
(6)鋼筋焊接接頭,必須符合鋼筋焊接和驗收的專門規定。
B、基本項目
(1)砼制作必須按照砼配合比下料,嚴格控制用水量。
(2)灌注砼時,必須隨灌隨振,每次灌注高度不得大于800MM。
(3)鋼筋籠的主筋搭接和焊接長度必須符合規范的規定。焊接應互相錯開,35倍鋼筋直徑區段范圍內的接頭數不得超過鋼筋總數的一半。
(4)鋼筋籠加勁箍和箍筋、焊點必須密實牢固,漏焊點數不得超出規范的規定要求。
(5)孔圈中心和樁中心線應重合,軸線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同一水平面上的孔圈二正交直徑的極差不得大于50MM。
(6)護比砼厚度及配筋,應按設計規定厚度,連砼鋼筋插入上下護壁內各不小于一半護壁高。護壁直徑(外、內)誤差不大于5cm。
C、允許偏差
見附表:
5、施工注意事項
1.避免工程質量通病
(1)樁體砼局部不夠密實。由于一次灌注過厚,振搗不好振動器插深不足,少振或漏振等原因。
(2)砼局部強度不足。由于粗骨料未稱量,用水量控制不嚴,塌落度過大,或骨料用體積量度不夠準確,砼配合比在特殊情況下未及時調整等原因造成。
(3)砼局部離析。由于砼在攪拌中時間少于90秒,不夠均勻。溜槽或串筒過短,車上砼直接向孔內倒下等原因造成。
(4)鋼筋籠成型有彎曲(香蕉型)或扭曲現象。由于主筋未預先調直,也未把箍筋焊接在主筋位置上的等分距離點上,制作鋼筋籠的底墊高低不平等原因造成,致使主筋的砼保護層厚薄不均,甚至露筋影響質量。
(5)鋼筋籠成型后,必須經現場質安員或施工人員全面檢查焊接質量,若主筋的搭接焊縫厚度不足或箍筋有漏點焊位置,應立即通知焊工補焊,并及時辦理好隱蔽驗收手續。
(6)終孔巖樣,用膠袋裝好密封,盡量保留孔底原巖樣備查。
二、安全技術措施
(1)圖紙會審提出的問題及解決辦法要詳細記錄,寫成正式文件或會審紀要,參加會審的單位人員應簽章,連同施工圖、施工方案等作為主要施工依據。
(2)挖孔樁的護壁最小厚度應不小于100MM。挖孔樁的孔深一般不宜超過25M。當樁長小于等于8M時,樁身直徑(不含護壁,下同)不應小于0.8M;當樁長為8M至15M時,樁身直徑不應小于1M;當樁長為15-50M時,樁身不應小于1.2M;當樁身超過20M時,樁身直徑應適當加大。當樁間凈距(含排樁)小于4.5M時,必須采用間隔開挖(有擴底的人工挖孔樁,則以擴底部分計)。
(3)場地臨近的建(構)筑物,施工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和業主進行詳細檢查,并將建(構)筑物原有裂縫及特殊情況貼上沙紙記錄備查。對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鄰房,應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4)人工挖孔樁的土質巖樣、入巖深度、孔底形狀、樁徑、樁長、垂直度、樁頂標高和砼強度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5)人工挖進深度過程中,對可能出現流沙、涌泥、涌水以及有害氣體等情況,須要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對施工現場所有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工具和勞保用品等需要經常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6)當樁孔開挖深度超過5M時,應在孔底面以上3M左右處的護壁凸緣上設置半圓形的密眼鋼筋做成的安全防護網。防護網隨著挖孔深度適當向下設置的增加,在吊桶上下時,作業人員必須站在防護網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每天開工前,在鳥籠內放置小鳥,吊放到樁孔底,放置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經檢查小鳥生態正常,方可下井作業,孔深超過10M時,地面應配備向孔內送風裝置,風量不應少于25L/S。孔地鑿巖時尚應加大送風量。
(7)樁孔內必須放置爬梯,隨挖孔深度增加放長至工作面,以作安全使用。嚴禁酒后操作,不準在孔內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需要照明時應采用安全礦燈或12V以下的安全燈。
(8)已灌注完砼和正在挖孔未完的樁口,應設置井蓋和圍欄圍蔽。
(9)凡在孔內抽水之后,必須先將抽水的專用電源切斷,作業人員方可下樁孔作業。嚴禁帶電源操作,孔口配合孔內作業人員要密切注視孔內的情況,不得擅離崗位。
(10)施工場內的一切電源電線的安裝和拆除,必須由持證電工專管,電器必須嚴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電保護器。各樁孔用電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孔和一閘多用,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三、產品保護
(1)鋼筋籠的主筋、箍筋和加勁箍筋應按品種、規格、長度編號堆放,以免造成彎曲和錯用。
(2)鋼筋籠放入樁孔時必須有保護層墊塊。
(3)樁頭外露的主鋼筋要妥善保護,不得任意彎折或切斷。
(4)樁頭在強度沒有達到5MPA時,不得碾壓,以免樁頭損壞。
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施工事故,使施工現場井然有序,并且符合環保要求,確實做到安全無事故生產,現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程及部隊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項目安全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從嚴治理,做到職責嚴明、制度嚴密、紀律嚴肅、考核嚴格。
第三條: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為:無施工責任事故,施工現場井然有序,符合環保要求。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嚴格執行“九不準”規定和教育施工人員使用五項拒絕權。
(一)安全管理九不準
(1)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不準作業;
(2)安全設施未做到齊全有效,不準作業;
(3)危險作業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準作業;
(4)發現事故隱患,未及時排除,不準作業;
(5)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不準上崗作業;
(6)非特種作業人員不準從事特種作業;
(7)機械、電氣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不準作業;
(8)對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不熟悉,不準使用;
(9)新工人不經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不準上崗作業。
(二)五項拒絕權
(1)在安排施工生產任務時,如不安排安全生產措施,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上崗作業;
(2)現場條件有了變化,安全措施跟不上,施工人員有權拒絕施工;
(3)干部違章指揮,施工人員有權拒絕施服從;
(4)設備安全保護裝置不安全,施工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5)在作業地點條件發生惡化,容易造成事故的情況下,不采取相應的措施,施工人員有權拒絕進入作業地點。
二、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危險場所有所警示、行人必經處有醒目的安全生產標語和防護措施。作業人員應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機械設備施工機械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具,定期保養維修。
三、施工現場應加強消防管理,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消防措施和滅火器材,設置防火、進貨標志,督促執行。
四、冬、雨季及夜間施工要落實以下安全措施:
(一)在冬季大風雪之后,盡快組織人力清掃現場作業層和腳手架,檢查架子在大風后是否有隱患,防滑措施是否落實。大風大雪后的現場腳手架和高大設施均要檢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參加冬季施工的人員衣著要靈便,以防高處作業刮絆摔傷或墜落;
(三)在冬季施工中現場使用蒸汽鍋爐時,應選用安全裝置齊全的合格鍋爐,對司爐人員進行培訓。
(四)在雨季施工時,容易發生觸電和坍塌兩種傷亡事故,應注意以下問題:
(1)在雨季到來之前,要組織電氣人員認真檢查現場的所有電器設備.露天設備和電閘箱等要有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從嚴檢查接頭處的包扎絕緣.
(2)在雨季到來之前要做好高大設備的防雷保護,在周圍無高大建筑的寬曠場地施工時,也應架設避雷設備.
(3)在雨季中應盡可能避開開挖土方管溝等作業,應盡可能在雨季施工前完成地下工程施工,做好基礎回填.如在雨季從事基礎或管溝施工時,要做好擋排水措施.對坑槽要經常檢查,如有裂紋或土質松動現象,要立即將坑槽內作業人員撤到安全位置,不準冒險施工.
(4)雨后要檢查腳手架、井字架、塔式起重機等設備的路基等處,如發現有下沉現象要及時處理。
(5)邊坡開挖斷面高于開挖機械高時要有專人進行指揮,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五)夜間施工要具備以下安保措施:
(1)要有完善的照明系統,在開挖區、運輸通道轉變、陡坡、回填區、結構物砌筑區等到均應設照明裝置。
(2)陡壁區域、溝槽邊緣、井、池、洞口應設紅燈警示。
(3)雨天露天應停止夜間施工,高邊坡、陡壁等危險作業區夜間不宜施工。
(4)大型橋梁攀登扶梯處應設照明燈具。
五、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根據施工現場情況,針對有些施工隊伍和個人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使現場管理人員難以展開工作,也給施工現場帶來眾多安全隱患,為有效預防在以后的施工當中出現意外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或其它損失,項目部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護措施:
(一)、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對不服從現場管理員指揮者,其出現的任何責任事故由肇事施工人員或者施工隊伍自己承擔責任,我項目部不承擔任何責任;事故所產生的費用也由肇事施工人員或者施工隊伍自己承擔,我項目部不支付任何費用。
(二)、施工現場要保持井然有序,所有進入施工區域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員禁止進入施工區域,安全員必須按照安全制度嚴格管理現場。
(三)、施工現場所有施工電線,每日使用前必須嚴格檢查后方可使用,因施工需要而架設的電線要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線離地面凈高至少達到4.5米或者埋入地下20公分,接頭要注意防水防漏電,非專業電工嚴禁擅自架設電線,架設電線時必須要有兩個以上人員在現場,切斷電源后要有專人看守。
(四)、強夯地段要設明顯標志牌,非施工人員不可進入強夯作業區,地面因施工造成的坑洼要設明顯警示牌。
(五)、挖孔樁施工區內必須拉上警戒線,井口必須蓋嚴,地處村道的挖孔樁須在道路兩側做防撞欄。
(六)、所有施工機械在開始工作前,必須進行檢查,確保安全無誤方可進行施工。
(七)、強夯機在施工前要對機械進行嚴格檢查,鋼絲繩若起毛堅決不能繼續使用。開始作業后起重臂下嚴禁站人或從起重臂下穿過,有電線和通訊電纜的地方禁止施工。
(八)、人工挖孔樁在開始工作前,安全員需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檢查下井人員使用的安全繩和起土用的鋼絲繩。
(九)、灰土樁在開始施工前要檢查夯機支架是否連接牢固,支架前方二十米內嚴禁站人,在保證質量的同時還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設立專門的安全員,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杜絕一切安全隱患的發生。
(十)、所有工區和施工隊伍在開始施工前,必須先通知項目部,經項目部同意施工后方可施工,項目部派到施工現場的質檢人員或技術人員沒有到達施工現場時,施工隊伍不允許施工,必須等到項目部質檢人員或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方可施工。
六、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序執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工程技術部門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一式三份),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發后實施。
(2)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交底一式三份分送工程技術科、質量安全科和班組長。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人員接受工程技術部門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并履行交底的簽認手續(即工程技術部門負責人和班組長分別在交底人與被交底人一欄中簽字)。安全員應現場監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作書面紀錄備查。
注:1、以上要求各工區負責人和安全員要認真學習,并傳達到每一位員工,上述措施實施后各工區必須嚴格遵守,嚴禁違范上述規定。
2、以上未涉及的項目規范和設計相抵觸地條款,必須嚴格按照公路施工技術規范和公路安全技術規范為準。
3、當事人必須嚴格執行以上條款,在此技術交底過后發生的事故或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工區施工人員自行承擔,不在計量范圍之內。
4、當事人需認真閱讀方可簽字認可。